(一)西班牙签证规定 办理西班牙签证一般需提前两周申请,西方根据申请人要求发给一个月有效、停留期最长不超过3个月的短斯逗留签证。凡经西前往第三国者,不论是否出机场,均需申办过境签证。 申请赴西公务签证手续:(1)照会或公函(正、副本)上应注明访问目的和停留时间;(2)提供邀请信一正本、一副本,邀请电无效;(3)填写签证申请表一套四张,交2寸彩色照片四张,申请表姓名栏中要标明电码和中文;(4)三人以上(含三人)填名单表两份。 如申请商务签证,需本人去使领馆亲自递交,还需提供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最近3个月的工资单的复印件、个人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三个月前入帐的折合人民币四万元以上的个人银行存款证明原件或定期存单、存折原件等材料。 有关申办签证具体事宜可径洽西班牙驻华使馆,联合方式如下:北京市三里屯路9号,电话:010-65321986,传真:010-65320784。或与西班牙驻上海总领馆联系:上海市中山东路12号301-305,电话:021-63213543,传真:021-63211726。
(二)入境和海关规定 1、入境须持有效西班牙签证或西班牙居留证,否则将被原机遣返;非欧盟移民持有至少513欧元的现金(或等值支票、信用卡、国际汇票); 2、不得携带毒品及其他违禁品; 3、入境西班牙每人允许免税携带物品的金额不得超过175欧元(15岁以上旅客)或90欧元(指15岁以下旅客),以下物品的限额分别为: (1)200支香烟或50支雪茄烟或250克烟草; (2)1公升酒精度数超过22度的烈性酒或2公升酒精度数低于22度的葡萄酒及酒饮料; (3)50克香水或0.25公升花露水; (4)500克普通咖啡或200克浓缩咖啡; (5)100克茶叶或40克浓缩茶。 4、携带华盛顿公约所规定的濒危野生动、植物入出境,必须得到相关国际贸易机构的许可证书。 5、不得携带仿冒或盗版产品,一经发现,海关有权予以扣留。 一、国外邀请方应提交以下材料: 三、注意事情: 本签证所须材料适用赴欧洲国家的短期停留,不超过90天的短期签证 西班牙签发的旅游签证允许旅行团按照预定路线在申根区域内旅游。该签证只给5人以上的旅行团颁发签证。最长逗留时间为30天。 1、向目的地国家的大使馆或总领事馆(就是说逗留时间最长的国家),如果和其他国家的逗留时间一样,就向第一目的地国家的大使 回国保证: 整个旅行社必须在旅行团返回中国的48小时之内,向领事馆递交每个游客的护照原件和返程航班的登记牌 |